
发布时间: 2017-12-22 11:25:08 来源: 许昌无线电管理局 刘源辉 杨静
为强化全市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销售秩序,12月13日上午,许昌无线电管理局召开了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监管工作协调会。会议由许昌无线电管理局局长闫怀标主持,各县(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
会议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新《条例》)涉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维修内容的部分条款,传达了《许昌无线电管理局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许昌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闫怀标局长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管理处于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源头环节,设备销售市场是否规范有序,对空中电波秩序会产生很大影响。为了加强和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新修订)规定,在联席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工商、质监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抓重点,抢落实,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许昌辖区良好无线电电波秩序。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受众面广的特点,在网站、威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电台及电视台反复播出,广泛深入的宣传新《条例》。同时主动制作明白卡发放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让商户对申请销售备案需具备的条件、工作流程、所需资料等相关工作详细了解,并积极配合工作,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营造良好电磁环境。三是密切联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无线电管理局部门应积极协调,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联合检查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联合开展销售市场监管及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商户加大查处力度,在“借力造势”上下功夫,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同配合,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努力营造相互支持配合、协同工作,市场规范发展的良好秩序。
会上,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结合多年的市场监管经验,从生产、销售角度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监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共同维护许昌市良好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秩序和无线电通信秩序。
会议结束后,闫怀标局长又带队到许昌市七一路电脑通信大世界进行了市场走访调研,向各商户宣传讲解新《条例》相关条款、发放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维修市场明白卡等宣传品,引导广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为规范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提供有力保障。